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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帮助你的同学说点啥吧!感谢那些助人为乐的人
老师您好,请问定义一个类 ,然后构造一个对象;为什么在外部可以通过 ”对象.类变量” 的形式访问类变量呢? 难道它是对象的一个公共特征吗 这个逻辑怎么理解呢 因为在实例方法中也是通过 ”类名.类变量” 或类似的形式访问的啊
这个我不是讲过查找链条吗
好像想通了,百度了解到:类变量就是实例对象的共有特征,外部可以直接通过对象来访问
不知是否理解正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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